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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取栓支架

国产 有效 注册 第三类
产品名称:

颅内取栓支架

注册(备案)号:

国械注准20243031474

注册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东华金融大厦21层2106B室、2106C室、2106D室

批准(备案)日期:

2024-08-14

有效期至:

2029-08-13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取栓支架、推送金属丝、导入鞘组成。取栓支架预装在导入鞘内。取栓支架为自膨式结构。取栓支架和推送金属丝主要由镍钛合金材料制成,显影点由铂铱合金材料制成。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货架有效期3年。

适用范围:

1.本产品适用于为症状发作6小时内、前循环近端大血管持续闭塞且梗死核心区小的患者,在已先接受过静脉注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IV t-PA)治疗后,可通过取出血栓来恢复神经血管内的血流,减低患者残障。 2.本产品适用于在症状发作8小时内移除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颅内大血管中的血栓,从而恢复血流,包括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M1和M2段、基底动脉、椎动脉。不能使用静脉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IV t-PA)或IV t-PA治疗失败的患者是该治疗的人选。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漕河泾出口加工区浦星路789号10号楼(委托生产)

型号规格:

SFR4-4-20-05-CN,SFR4-4-20-10-CN,SFR4-4-40-10-CN,SFR4-6-20-10-CN,SFR4-6-24-06-CN,SFR4-6-40-10-CN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备注:

受托生产企业:柯惠医疗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563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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