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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检测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国产 有效 注册 第二类
产品名称: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检测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注册(备案)号:

渝械注准20232400039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6号30栋第1-4层

批准(备案)日期:

2023-01-19

有效期至:

2028-01-18

结构及组成:

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 70-90mmol/L、L-天门冬氨酸盐43.28-60.59g/L、苹果酸脱氢酶 600-900U/L、兔抗人cAST抗体>15mg/L;R2:α-酮戊二酸盐 11.31-15.83g/L、β-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二钠 0.71-1.42g/L;校准品:猪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 标示值见靶值单、四硼酸钠缓冲液 4-6mmol/L;质控品:猪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 标示值见靶值单、四硼酸钠缓冲液 4-6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样本(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mAST)的活性。

生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10号27-28栋第1-4层

型号规格:

包装规格:R1 16mL×1 R2 4mL×1; R1 16mL×6 R2 4mL×6;R1 30mL×1 R2 7.5mL×1; R1 30mL×3 R2 7.5mL×3;R1 40mL×2 R2 10mL×2; R1 48mL×1 R2 12mL×1;R1 48mL×2 R2 12mL×2; R1 60mL×4 R2 30mL×2;6×48人份/盒;6×64人份/盒;2×100人份/盒;2×170人份/盒;2×200人份/盒;2×300人份/盒;2×400人份/盒;2×500人份/盒。校准品(选配) 1水平×1支×1.0mL;质控品(选配) 2水平×1支×1.0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试剂盒应2-8℃避光贮存,不得冻存。产品有效期为18个月。2. 试剂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不使用时请拧紧瓶盖,不得冻存。3. 为确保结果准确性,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2-8℃贮存,仅限当天使用。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备注:

首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