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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国产 有效 注册 第二类
产品名称: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注册(备案)号:

湘械注准20192400325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批准(备案)日期:

2019-10-29

有效期至:

2024-10-28

结构及组成:

试剂1Tris缓冲液(pH9.00)100mmolLL-天门冬氨酸 300mmolL 乳酸脱氢酶 2.5KUL M-苹果酸脱氢酶 2.5KUL Krovin5000.1% 多克隆羊抗人AST抗体15mlL试剂2 Tris缓冲液(pH9.00)100mmolLKrovin5000.1%α-酮戊二酸85mmolLNADH 10.0mmolL校准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同工酶海藻糖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人体血清样本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同工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毒性肝炎、阻塞性黄疸、心肌梗死的辅助诊断。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变更内容: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型号规格:

R1:1×60mL R2:1×15mL R1:2×60mL R2:1×30mL R1:2×60mL R2:2×15mL R1:2×80mL R2:2×20mLR1:3×40mL R2:1×30mL R1:3×60mL R2:1×45mLR1:4×60mL R2:2×30mL R1:4×60mL R2:1×60mLR1:6×60mL R2:6×15mLR1:6×60mL R2:2×45mL 校准品(选配):1×1.0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30天,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3.试剂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进行运输,在此种运输条件下运输5天,试剂性能不受影响。4.试剂若在有效期内保存于37℃环境,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时,不影响效期。5.校准品未复溶前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6.校准品复溶后在-20℃密封储存,有效期为30天。

管理类别:

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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