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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胱甘肽还原酶测定试剂盒(酶速率法)
皖械注准20212400372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2021-11-08
2026-11-07
R1 磷酸盐缓冲液 100 mmol/Lrn氧化型谷胱甘肽 3.5 mmol/Lrn稳定剂 50 mmol/Lrn防腐剂 1%rnR2 磷酸盐缓冲液 100 mmol/Lrn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 0.20mg/Lrn防腐剂 1%rn校准品为冻干粉(选配)由磷酸盐缓冲液、谷胱甘肽还原酶组成。rn质控品低值(选配)、质控品高值(选配)为冻干粉由磷酸盐缓冲液、谷胱甘rn肽还原酶组成。rn防腐剂 1% rnR2 磷酸盐缓冲液 100 mmol/L rn 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 0.20mg/L rn防腐剂 1% rn校准品为冻干粉(选配)由磷酸盐缓冲液、谷胱甘肽还原酶组成。rn质控品低值(选配)、质控品高值(选配)为冻干粉由磷酸盐缓冲液、谷胱甘肽还原酶组成。
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谷胱甘肽还原酶的活性。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试剂 1:45mL×1 试剂 2:15mL×1;试剂 1:60mL×1 试剂 2:20mL×1;试剂 1:60mL×4 试剂 2:20mL×4;试剂 1:60mL×2 试剂 2:20mL×2;试剂 1:45mL×4 试剂 2:15mL×4rn校准品:1mL×1(选配) 质控品:1mL×2(选配)
未开启的试剂应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rn 开启的试剂在2℃~8℃避光保存,稳定28天。rn 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rn 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避光保存,稳定5天。
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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