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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均相化学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22402093
南京江北新区华康路142号加速器三期A02栋2层南侧
2023-10-17
2027-12-04
R1试剂:DNA1标记的促甲状腺素(TSH)抗体1(羊)(≤1μg\\/mL)、吖啶酯(AE)标记的DNA3(≤0.45pmol\\/人份)、防腐剂(P300)(0.1%)。R2试剂:DNA2标记的促甲状腺素(TSH)抗体2(鼠)(≤1μg\\/mL)、氧化石墨烯(GO)结合抗氧化剂(AOD)(≤0.45μg\\/人份)、防腐剂(P300)(0.1%)。另外,还配有主曲线卡(含产品定标主曲线)。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中的促甲状腺素(TSH)浓度。
2023-10-17产品储存条件和\\/或有效期变更 由“试剂2~8℃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变更为“试剂2~8℃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适用仪器变化 由“南京浦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HSCL-5000)、重庆科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SMART 500S)。”变更为“南京浦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HSCL-50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HSCL-7000);重庆科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SMART 500S)。”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化 由“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原条款及内容。”变更为“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修改后条款及内容。”
南京江北新区华康路142号加速器三期A02栋2层南侧
50人份\\/盒、100人份\\/盒、2×100人份\\/盒
试剂2~8℃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
第二类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222402093 ”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