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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湘械注准20162400094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2021-02-09
2026-02-08
试剂 1:NADH;试剂 2:LDH。校准品、质控品:丙酮酸。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丙酮酸(PYR)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糖尿病引起的酮症酸中毒的辅助诊断。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94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规格 1(试剂 1:40mL×1 试剂 2:10mL×1);规格 2(试剂 1:60mL×1 试剂2:15mL×1);规格 3(试剂 1:60mL×2 试剂 2:15mL×2);规格 4(试剂 1:60mL×4 试剂 2:15mL×4);规格 5(试剂 1:60mL×6 试剂 2:15mL×6);规格 6(试剂1:120mL×2 试剂 2:30mL×2);规格 7(试剂 1:100mL×2 试剂 2:25mL×2);规格 8(试剂 1:280mL×2 试剂 2:70mL×2);规格 9(试剂 1:8L×1 试剂 2:2L×1);规格 10(试剂 1:28mL×1 试剂 2:7mL×1);规格 11(试剂 1:60ml×2 试剂 2:30ml×1);校准品(选配):1×0.5mL;1×1mL;1×2mL;质控品(选配):1×0.5mL;1×1mL;1×2mL
1、试剂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 2-8℃储存可稳定2周。3、未开封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20-25℃保存,可以稳定4小时。
第二类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