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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陶土试剂
湘械注准20212400017
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 18 号长沙 E 中心四期 503 号 501 室
2021-01-05
2026-01-04
试剂成份:白陶土 3gL。
白陶土试剂属纤维蛋白原(FIB)含量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其与FIB试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白原的含量。
变更时间:2022-04-26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 18 号长沙 E 中心二期 B5 栋 5 层 501-2 号房”变更为“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 18 号长沙 E 中心四期 503 号 501 室”。变更时间:2022-04-08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 18 号长沙 E 中心二期 B5 栋 5 层 501-2 号房”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103号”。2.原注册证其他内容增加: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3.原注册证备注项目增加:(1)受托企业:湖南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委托生产截止日期:2026年12月14日。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 18 号长沙 E 中心四期 103 号
50ml、80ml、100ml、2×50ml、2×80ml、2×100ml
1.未打开包装的试剂盒应储存于2~8℃,试剂开瓶后应密闭储存于2~8℃,不可冰冻。2.未开瓶有效期为两年,开瓶有效期为30天。3.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包装标签。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