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心排量监护仪 | ||
省份/直辖市 | 北京 | 地区 | 海淀区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监护仪招标 |
心排量监护仪 2023-JQ06-W3404谈判邀请函(延期)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谈判 。
一、项目名称:心排量监护仪
二、项目编号: 2023-JQ06-W34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心排量监护仪 | 1台/套 | 39.00万元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 北京市海淀区 | 无 |
说明: 1.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成交 企业数量: 通过评审确定 1家预成交人。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 或 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通过军队采购网(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六)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企业住所或者生产地址为北京地区且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可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报价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军队采购网(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采购机构官网( http://211.166.249.33 ) 分别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购机构官网 (http://211.166.249.33)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的通知》、《关于报价供应商人(供应商)互联网报名的通知》,并在采购机构官网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 2024年 3 月 12 日08时30分至 3 月 18 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通用文件》请从采购机构官网( http://211.166.249.33) “ 下载中心 ” 栏下载 ,《专用文件》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报名后,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项目管理 → 项目执行模块自行下载文件。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6日8时30分 。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
(三)报价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和采购机构官网 ( http://211.166.249.33 ) 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 010-66936775、010-66937469
十一、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宋老师
办公电话: 010-66935218、010-66939410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