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医疗器械分类
专属代理VIP渠道
*产品名称:
我想了解:
(可多选)
  • 代理/零售价
  • 详细合作政策
  • 产品详细资料
  • 希望得到样品
*我的渠道:
(可多选)
  • 医院临床
  • 第三终端
  • 连锁药店
  • 卫生院
  • 社区门诊
  • 美容院
  • 养生馆/中医馆
  • 电商/直播
  • 其他零售
您的称呼:
*手机号码:
只受理代理、经销、采购合作。个人购买请勿留言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2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
省份/直辖市 新疆 地区 喀什地区 - 喀什市
采购单位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喀什市妇幼保健站) 联系方式 0998-2907010
代理机构 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方式 姜俸麟 0998-2319965
所含内容 医疗招标医疗设备招标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2日 20:12 来源: 【 打印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品目
采购单位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喀什市妇幼保健站)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2日 20: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俸麟
项目联系电话0998-2319965
采购单位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喀什市妇幼保健站)
采购单位地址喀什市恰萨街道解放南路1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2907010
代理机构名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审批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8-2319965

项目概况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SS(GK)2024-017

项目名称: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数量: 1预算金额(元): 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文件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喀什市妇幼保健站)

地 址: 喀什市恰萨街道解放南路157号

联系方式: 0998-2907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 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 0998-231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俸麟

电 话: 0998-2319965

附件信息:

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监控系统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pdf

169.7K

招投标搜索

关键词:
所在地区: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