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医疗器械分类
专属代理VIP渠道
*产品名称:
我想了解:
(可多选)
  • 代理/零售价
  • 详细合作政策
  • 产品详细资料
  • 希望得到样品
*我的渠道:
(可多选)
  • 医院临床
  • 第三终端
  • 连锁药店
  • 卫生院
  • 社区门诊
  • 美容院
  • 养生馆/中医馆
  • 电商/直播
  • 其他零售
您的称呼:
*手机号码:
只受理代理、经销、采购合作。个人购买请勿留言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85号
发布日期:2024-10-15 | 浏览次数:

摘要:

配送关系确认时间:10月12日-10月31日

正文:

各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为做好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执行,根据《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二、采购主体

全区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参与报量的其它各类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三、采购周期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原则上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少于首年协议采购量。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地前提前按照中选价格采购备货,确保11月15日起我区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四、工作安排

(一)中选产品挂网及配送关系维护。请中选企业及时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企业信息、提交企业产品库信息审核,中选产品发布挂网后,中选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

(二)签订购销合同。请各医疗卫生机构于11月1日—11月14日登录招采子系统,与相关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完成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执行带量采购结果。及时将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挂网,确保各医疗机构按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采购。采购和使用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时,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结算,按中选价格向患者收费。医疗机构使用非专用的动力工具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

       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中选价格维持不变。如中选企业未申报或新获批产品系统接受该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中选价,由企业按采购文件要求向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申请,可作为中选产品系统执行,但在提出申请的采购年度内无协议采购量;如中选企业未申报的产品系统全部由本企业已中选的不同部件组成,须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系统类别中选价销售,并视为中选产品系统。如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系统接受不高于同产品系统类别最高中选价,由企业按采购文件要求向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申请,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系统统计,并允许其在下一年度采购协议期按中选产品系统执行。

       其他中选企业未申报的产品系统和未中选企业的产品系统均视为非中选产品系统。如医疗机构使用的非中选产品系统中含有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则该部件执行同企业同部件的中选价,其他部件区分产品系统类别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附件2)。如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

(四)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企业收取附加费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人工关节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同类别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不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患者使用销售价格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以最高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对于销售价格高于最高支付标准2倍的(不含2倍),按照最高支付标准的110%作为该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在两年内渐进调整支付标准至不超过集采同一分组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参保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六)其他配套政策。本次中选结果在我区涉及的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结余留用以及管理、监测等要求,参照我区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部门责任;要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做好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选品种使用情况的监测;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1、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xlsx

2、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pdf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