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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湘械注准20242400183
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2024-03-15
2029-03-14
R1:生物素化抗原试剂1,生物素标记的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原≥0.05μg\\/mL;R2:酶结合物试剂2,碱性磷酸酶标记的蛋白A ≥0.05 μg\\/mL;R3:磁珠混悬液试剂3,链霉亲和素标记的磁珠 ≥0.2 mg\\/mL;R4:缓冲液试剂4,50mM Tris 缓冲液;TPOAb CAL: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校准品(可选配,独立包装)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动物细胞培养),目标靶值范围:S0:0 IU\\/mL,S1:2-8 IU\\/mL,S2:270-330 IU\\/mL;TPOAb CON: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质控品(可选配,独立包装),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动物细胞培养),目标靶值范围:C1:24-36 IU\\/mL,C2:160-240 IU\\/mL。
供医疗机构用于人体血清和血浆样本中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含量的体外定量检测,作辅助诊断用。
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试剂:50 测试/盒;试剂:100 测试/盒;试剂:2×50 测试/盒;试剂:2×100 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3×1.0 mL;质控品(可选购):2×1.0 mL。
在 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保存,试剂盒有效期为12个月。 试剂启用后,置于分析仪上可稳定 30 天。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 在 18~25℃条件下贮存,可稳定 6 小时;在 2~8℃条件下贮存,可稳定 30 天。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