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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中心雾化治疗系统
渝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560089号
2012-09-18
2016-09-17
该产品由中心压缩空气供气源、管道、阀门及终端组成。为保证系统安全,在减压阀前应安装不大于2.5μm滤孔的过滤器。压缩空气在进入管道前应当经过过滤处理,以除去压缩空气中的油和可吸入颗粒物。系统终端全部工作时,每个终端供气流量应不小于6L/min。系统终端压力范围:0.15MPa≤P≤0.3MPa。为保证系统正常供气,应有系统停机、欠压和过压监控装置或措施。当系统压力低于和高于允许压力限值时,应有明显的指示。电控柜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
本系统主要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如哮喘、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喉炎、咽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及普通的感冒等。
YZB/渝0086-2012
高新区石桥铺石新路83号
HTW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