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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类药物样本释放剂
浙杭械备20180677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新颜路22号401S
2021-09-09
A液:溶解稀释液
用于待测样本的预处理,使样本中的待测物从与其他物质结合的状态中释放出来。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如叶酸释放剂、维生素B12释放剂。
更新技术要求变更时间2019年03月19日;备案人名称-中文由“杭州佰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佰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变更时间2021年08月06日;产品分类名称由“样本释放剂”变更为“心血管类药物样本释放剂”;包装规格由“多种心血管类药物样本释放剂,48人份/盒、96人份/盒”变更为“48人份/盒、96人份/盒”;产品有效期由“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6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为“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12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主要组成成分由“ A液:溶解稀释液”变更为“A液,B液”变更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新颜路22号401S
多种心血管类药物样本释放剂,48人份/盒、96人份/盒
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