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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碱酯酶测定试剂盒(丁酰胆碱底物法)
湘械注准20172400295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2017-09-15
2022-09-14
试剂1:CHE 基液1 (内含:磷酸盐缓冲液(pH7.70) 50 mmolL、5,5,-二硫代-2-硝基苯甲酸 0.25 mmolL)、Krovin500 0.5%; 试剂2:CHE 基液2 (内含:磷酸盐缓冲液(pH7.70) 50 mmolL、异构丁酰硫代胆碱 5.8 mmolL)、Krovin500 0.5%。”
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胆碱酯酶(CHE)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肝脏损伤及有机磷中毒的辅助诊断。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R1:1×40mL、R2:1×10mL R1:1×60mL、R2:1×15mL R1:2×60mL、R2:2×15mL R1:2×60mL、R2:1×30mL R1:3×60mL、R2:1×45mL R1:3×60mL、R2:3×15mL R1:4×60mL、R2:2×30mL R1:4×60mL、R2:1×60mL R1:4×60mL、R2:4×15mL R1:6×60mL、R2:6×15mL R1:6×60mL、R2:2×45mL R1:6×60mL、R2:3×30mL。
1.试剂盒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为18个月.2.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30天,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3.试剂盒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进行运输,在此种运输条件下运输5天,试剂性能不受影响。4.试剂盒若在有效期内保存于37℃环境,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时,不影响效期。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