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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胎蛋白(AF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01087号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路18号
2014-06-18
2019-06-17
校准品A-F、质控品1,2)试剂A、试剂B、磁微粒试剂、样品稀释液1)发光底物、质控单。(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2~8℃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甲胎蛋白(AFP)的含量。
YZB/国 3579-2014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路18号,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5号产业基地A座六层606室、609室
100测试/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