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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脂蛋白3(HDL3)测定试剂盒(均相法)
湘械注准20212401516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02
2021-08-03
2026-08-02
见附页2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高密度脂蛋白3(HDL3)的含量。
变更时间:2021-11-26变更内容:1、变更住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9栋7楼A7670室”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02”。2、原注册证其他内容增加: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3、原注册证备注项目增加:(1)受托企业:长沙易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委托生产截止日期:2026年05月31日。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12栋6楼602、604房
见附页1
试剂R1、R2在2~8℃下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不可冰冻。试剂R1、R2开瓶后在2~8℃下避光保存,可稳定14天。校准品(冻干品)和质控品(冻干品)在2~8℃下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在2~8℃下避光保存,可稳定7天。不可将未使用完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倒回原包装瓶中。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