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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12)口腔分泌物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国械注准20163402249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
2021-07-12
2026-07-11
一次性HIV12抗体测试卡、收集瓶(含1mL样品稀释液)。(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口腔分泌物中HIV12型抗体。
2017-12-22 “注册人住所: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华兴路126号:生产地址: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华兴路126号”变更为“注册人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标准厂房四楼、五楼东南侧;生产地址:江苏省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标准厂房四楼、五楼东南侧”。 2018-10-25 变更包装规格、产品有效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注册人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订产品说明书、技术要求及标签中相关内容。 2021-02-20 “注册人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标准厂房四楼、五楼东南侧; 生产地址:江苏省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标准厂房四楼、五楼东南侧”变更为“注册人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 生产地址:江苏省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标准厂房四楼、五楼东南侧,五楼西南侧”。
江苏省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西太湖医疗产业孵化园C1号标准厂房四楼、五楼东南侧,五楼西南侧
1 人份袋、1 袋盒; 1 人份袋、2 袋盒; 1 人份袋、3 袋盒; 1 人份袋、4 袋盒; 1 人份袋、5 袋盒; 1 人份袋、25袋盒。
4℃~30℃避光贮存,有效期为24个月。
第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