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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插瓶通气针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150054号
2011-01-30
2015-01-30
产品由针管、针座和保护套组成。针管采用符合GB18457规定的0Cr18Ni9不锈钢针管制成,针座采用对人体无毒副作用的ABS树脂材料制成,保护套采用对人体无毒副作用的聚丙烯材料制成。插瓶通气针针尖应锋利,针管应畅通,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酸碱度溶出液与同批空白对照液作对照,PH值之差不得超过1;细菌内毒素应小于0.5EU/mL;初始污染菌应≤100CFU/枚;不得检出致病菌。
产品供大输液或血液容器作导液通气用。
YZB/浙0232-2011《一次性使用插瓶通气针》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镇永强路252号
1.2)1.4)1.6)1.8)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