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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释放剂(同型半胱氨酸)
津械备20220850号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16号4号楼
2022-12-06
试剂Ⅰ:含甲酸溶液;试剂Ⅱ:含二硫苏糖醇溶液;试剂Ⅲ:含乙腈溶液;试剂Ⅳ:含乙腈溶液。
用于待测样本的预处理,使样本中的待测物从与其他物质结合的状态中释放出来。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16号4号楼
2-30℃条件下储存,避免高温和日光直射,有效期12个月;开盖后请在2周内使用。
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