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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荧光屏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310601号
上海市宝山区金勺路1412号1号厂房
2012-07-04
2016-07-03
产品由硫化锌、硫化镉荧光材料与高分子材料、反光层、纸基制成。主要技术指标:发光亮度:应不低于3.7cd/m2;极限分辨率:应不低于2lp/mm;余辉时间:以X射线规定条件激发,以停止激发的瞬间亮度下降到该亮度的10%,所经过的时间应不超过3s;4)发光光谱:在X射线激发下,发光光谱能量分布主峰值应在530nm~545nm;5)发光不均匀性:X射线激发荧光屏时,屏面应发光均匀。荧光屏四边的基本尺寸小于300mm,其发光不均匀性应小于25%;荧光屏有一边基本尺寸大于300mm,其发光均匀性应小于30%; 6)
供医疗诊断中人体适当部位在X射线下的透视显示。
YY/T0094-2004《医用X射线透视荧光屏》
上海市宝山区金勺路1412号1号厂房二楼东面、一楼101室、2号库房
Y-XG-TP(规格:12.7cm×12.7cm、20.3cm×25.4cm、27.9cm×35.6cm、35.6cm×43.2cm、35.6cm×71.2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