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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苷酸酶检测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渝械注准20182400108
重庆市九龙坡区凤笙路15号附2号
2019-03-22
2023-07-31
本产品由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组成。其中试剂为标配组分,包含试剂1(用R1表示)和试剂2(用R2表示);校准品、质控品为选配组分。试剂R1:两性离子缓冲液100mmolL、4-乙酰基氮杂环丁酮 0.2mmolL;试剂R2:对氨基酚0.1UmL、黄嘌呤氧化酶0.2UmL、过氧化物酶0.6UmL、5’-次黄苷单磷酸10mmolL、稳定剂0.1%;校准品: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50mmolL、乳糖5%、牛血清白蛋白5%、5-核苷酸酶 标示值见标签、防腐剂300 0.05mgL;质控品:三羟甲基氨
本产品用于定量检测人体样本(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主要用于肝胆系统疾病的辅助诊断。
重庆市九龙坡区凤笙路15号附2号第四层
R1:60mL×1 R2:20mL×1; R1:60mL×2 R2:20mL×2;R1:15mL×1 R2:5mL×1。校准品(选配):1mL×1。质控品(选配):1mL×1。
1、试剂盒应2~8℃密闭避光保存,不得冻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盒开封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可稳定7天,不使用时请盖好试剂盖,避免污染。3、校准品、质控品应2~8℃密闭避光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复溶后2~8℃可稳定3天。
第二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