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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发光底物液
皖合械备20240167
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18号
2024-05-21
由Tris缓冲液、APS-5、表面活性剂、抗菌剂组成。
与其他多种试剂(如一抗、二抗、标准品、终止液等)配合使用,完成基于免疫原理的体外诊断检测,仅用于确定的检测系统。
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18号生产厂房四层
化学发光底物液在2℃~8℃环境储存,避免阳光暴晒,有效期12个月。 开瓶在机使用时,在15℃~30℃条件下有效期为30天。 开瓶后在2℃~8℃环境储存有效期为50天。
第一类
全自动免疫检测用化学发光底物液
京药监械(准)字2013第1400250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7-03-17全自动免疫检测用化学发光底物液
苏锡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400041号/江阴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7-06-23全自动免疫检测用化学发光底物液
京药监械(准)字2013第1400974号/北京创新博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7-09-17化学发光底物液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790号/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2017-07-29碱性磷酸酶化学发光底物液
津械备20140093号/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学发光底物液
津械备20140092号/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组份化学发光底物液
津械备20140091号/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