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样本萃取液(雌酮、雌二醇、雌三醇)
津械备20210015号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16号4号楼
2021-01-07
试剂Ⅰ:含氟化铵的水溶液;试剂Ⅱ:含氟化铵的甲醇溶液;试剂Ⅲ:甲基叔丁基醚溶液;试剂Ⅳ:含甲醇的水溶液。
用于对样本进行分析前预处理,溶解细胞,萃取出待测物质。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16号4号楼
96人份/盒
2-30℃条件下储存,避免高温和日光直射,有效期12个月;开盖后请在2周内使用。
第一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