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医疗器械分类
专属代理VIP渠道
*产品名称:
我想了解:
(可多选)
  • 代理/零售价
  • 详细合作政策
  • 产品详细资料
  • 希望得到样品
*我的渠道:
(可多选)
  • 医院临床
  • 第三终端
  • 连锁药店
  • 卫生院
  • 社区门诊
  • 美容院
  • 养生馆/中医馆
  • 电商/直播
  • 其他零售
您的称呼:
*手机号码:
只受理代理、经销、采购合作。个人购买请勿留言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样本稀释液

国产 备案 第一类
产品名称:

样本稀释液

注册(备案)号:

粤深械备20211327号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西区7号路森阳科技园二栋二楼

批准(备案)日期:

2023-01-18

结构及组成:

由乙磺酸钠和0.9%生理盐水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变更情况:

2023年1月18日:产品有效期由“原包装未开封样本稀释液的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样本稀释液应在开封后60天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变更为“在2℃~40℃条件下,干燥、避光、密封贮存,原包装未开封样本稀释液的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样本稀释液应在开封后60天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主要组成成分由“主要由乙磺酸钠和0.9%生理盐水组成”变更为“由乙磺酸钠和0.9%生理盐水组成”。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西区7号路森阳科技园二栋二楼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40℃条件下,干燥、避光、密封贮存,原包装未开封样本稀释液的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样本稀释液应在开封后60天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

管理类别:

第一类

备注:

\\\\

同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