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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未灭菌)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762号
上海市宝山区宝安路333号A区71号
2012-09-07
2016-09-06
产品采用输血(液)器具软聚氯乙烯塑料为主体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废液袋与引流管之间应保持密封无渗漏;2)各连接处,不包括保护套应能承受15N静拉力15s不断裂;3)初始污染菌≤100cfu/件次。
供应腹膜透析液生产药厂灭菌后,最终用于病人腹膜透析时废液的收集及透析液的通过。
YZB/沪3418-66-2012《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未灭菌)》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350号
I型、II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