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细胞因子联合检测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湘械注准20232400876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
2023-09-07
2028-09-06
由捕获微球混合液、荧光PE标记的检测试剂、样本稀释液、微球缓冲液、10×PBS和校准品(选配)组成。具体组成成分见附页。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中IL-2、IL-4、IL-5、IL-6、IL-8、IL-10、IL-12p70、IL-17、IFN-α、IFN-γ、TNF-α、IL-1β的表达,临床上主要用于检测机体的炎性免疫反应。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第3栋201房
50人份\\/盒、8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
试剂盒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保存30天。校准品复溶后置于2℃~8℃,4小时内使用有效,不建议使用复溶后剩余校准品。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