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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激素样本释放剂
浙杭械备20240013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1号7幢6层601室
2024-01-05
试剂A:2%甲酸水;试剂B:20%甲醇水;试剂C:正己烷;试剂D:氟化铵;试剂E:100mM 苯甲基磺酰氟;试剂F:乙二胺四乙酸、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混合溶液;试剂G:甲醇。
用于待测样本的预处理,使样本中的待测物从与其他物质结合的状态中释放出来。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1号7幢6层601室
储存条件:2-8℃条件下保存,避免高温和日光直射,产品运输过程应参照储存条件要求。 有效期:在上述储存条件下,产品有效期为1年;开盖后请在2周内使用。
第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