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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15-3(CA15-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渝械注准20212400209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2幢2号、3号、4号
2023-03-13
2026-09-15
CA15-3试剂0、CA15-3试剂1、CA15-3试剂2、CA15-3校准品、CA15-3质控品(低值质控品、高值质控品)、清洗液、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癌抗原15-3的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2幢2号、3号、4号;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环路5号4幢2-1号
试剂:100人份/盒,500人份/盒,36人份/盒,60人份/盒。校准品(选配):6水平×1瓶×0.3mL。质控品(选配):2水平×1瓶×0.3mL,2水平×2瓶×0.3mL。
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2~8℃保存30天内有效。
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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