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湘械注准20222402258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第一、二楼
2022-12-30
2027-12-29
R2:酶结合物试剂2,碱性磷酸酶标记的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单克隆抗体≥0.15μg/mL;R3:磁珠混悬液试剂3,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单克隆抗体包被的磁珠≥1μg/mL;NT-proBNP CAL: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校准品(可选配,独立包装),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抗原;NT-proBNP CON: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质控品(可选配,独立包装),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抗原。
供医疗机构用于对人血清中的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含量的体外定量检测,作辅助诊断用。
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三层
试剂:50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6×1.0mL,质控品(可选购):3×1.0mL;试剂:100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6×1.0mL,质控品(可选购):3×1.0mL;试剂:2×50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6×1.0mL,质控品(可选购):3×1.0mL;试剂:2×100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6×1.0mL,质控品(可选购):3×1.0mL。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试剂盒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启用后,2~8℃保存可稳定30天。3.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在18~25℃ 条件下贮存,可稳定6小时;在2~8℃ 条件下贮存,可稳定30天。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