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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检测试剂盒(FAPGG底物法)
苏械注准20182401024
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07幢G61号一至四层东侧
2022-12-13
2028-06-11
见附页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血管紧张素转化酶的活性
2022-12-13注册人住所变更 由“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三层东侧”变更为“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07幢G61号一至四层东侧”生产地址变更 由“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三层东侧”变更为“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07幢61号一至四层东侧”
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07幢61号一至四层东侧
见附件
1.原包装试剂避光储存在2~8℃,自生产之日起可稳定12个月。2.试剂开瓶后可直接使用,开盖后储存在2~8℃可稳定30天。3.校准品和质控品避光储存在2~8℃,自生产之日起可稳定18个月。复溶后立即使用,用后即弃
第二类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182401024 ”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